离婚纠纷案件的具体问题(一)
离婚时,一方该支付的房屋补偿款能够折抵另一方该支付的抚养费吗?
妻子想要孩子和房产都归自己,还想要自己该付的房屋补偿款折抵男方该支付的抚养费,法院会支持这样的要求吗?
方某与张某携手踏入婚姻已近10年,但张某这些年对方某和孩子不负责、不关心、不陪伴,方某难以继续容忍,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两人共同生育一子张小某,现刚好八周岁,张小某也愿意和方某一起生活。另外双方还共有一套房产,该套房产是方某父母和方某一起在婚前出的首付,登记在方某名下,婚后方某和张某共同还贷,至今两人一起还了约30万元的贷款,剩余房贷40余万元。
在法庭上,方某主张孩子随自己生活,两人共有的房产归方某所有,方某补偿张某20万元。但是方某目前手上没有太多存款,且张某多年来对家庭不负责任,结婚多年来很少花钱在孩子身上,工资也不高,方某难以相信张某会按时支付孩子抚养费,所以方某主张将自己应支付给张某的房屋补偿款折抵张某应当支付孩子直至成年为止的抚养费18万元,自己只需再补偿张某两万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