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犯罪预备的概念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 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 犯罪预备具备以下特征: 1、行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预备行为; 2、犯罪预备行为必须是在着手实施犯罪前停止下来; 3、犯罪预备行为停止在犯罪预备阶段必须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
2024.05.09 17:20 回复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无级别怎么赔偿标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伤残无级别,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的。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2024.05.09 17:05 回复
关于交通事故的诉讼要多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的诉讼要多久依据审理的程序而定。 1、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特别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4、上诉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2024.05.09 15: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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