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田皓毓律师 时间:2022年03月31日 29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根据《保险条款》约定:本合同的免赔额为1万元,从文义解释的角度看存在两种不同的含义:一种是医疗费用在1万元内保险人免除赔偿责任,系绝对免赔;另一种是保险人在履行赔偿义务时,从被保险人医疗费用中减去1万元后承担赔偿责任,系相对免赔。该条还约定:被保险人通过公费医疗和社会医疗保险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不可用于抵扣免赔额。该条款意思表述存在不确定性,被保险人非从保险人处获得的补偿款项,是否计入保险人免赔范围和免责范畴,系约定不清。处于优势地位的被告所制定的《保险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当格式条款约定不清或者有不同解释时,应从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角度作出解释,故《保险条款》关于免赔额为1万元的约定,对原告不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