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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田XX诉被告中国XX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

发布者:田皓毓律师 时间:2022年03月31日 29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根据《保险条款》约定:本合同的免赔额为1万元,从文义解释的角度看存在两种不同的含义:一种是医疗费用在1万元内保险人免除赔偿责任,系绝对免赔;另一种是保险人在履行赔偿义务时,从被保险人医疗费用中减去1万元后承担赔偿责任,系相对免赔。该条还约定:被保险人通过公费医疗和社会医疗保险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不可用于抵扣免赔额。该条款意思表述存在不确定性,被保险人非从保险人处获得的补偿款项,是否计入保险人免赔范围和免责范畴,系约定不清。处于优势地位的被告所制定的《保险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当格式条款约定不清或者有不同解释时,应从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角度作出解释,故《保险条款》关于免赔额为1万元的约定,对原告不发生法律效力,

田皓毓,甘肃庆阳人,甘肃金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十年以来代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近六百余件,刑事辩护案件近百件,注重诉讼...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甘肃-庆阳
  • 执业单位:甘肃金桥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621020********21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