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移动华律
网站导航
方晓松律师
方晓松律师
辽宁-沈阳执业5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签了购房合同全款后悔了能退房吗

作者:方晓松律师时间:2024年10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2次举报

当你花大价钱买下一套新房之后,有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些让你后悔的事情,不过,一般来说,除非你愿意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否则是不能够把这套房子退掉的。

但是呢,只要符合下面几种特殊情况,你还是有机会选择退房的哦:比如说,如果开发商没能按照你们当初约定好的时间给你交出新房;又或者是开发商在盖房子的时候,有些手续没有办齐,结果导致整个合同都失去了法律效应;再比如开发商在没有经过你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了设计图纸;还有就是在买卖房子的过程中,实际测量出来的面积和原来标注的面积相差很大,而且这个差距已经超过了3%;最后,如果你拿到手的房子质量很差,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你的生活带来了很多麻烦,那么这些情况都是可以让你有理由选择退房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方晓松律师,执业于辽宁正直律师事务所,擅长领域为:房产纠纷、离婚、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土地...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沈阳
  • 执业单位:辽宁正直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210120********59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