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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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有什么限制

作者:王思扬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75次举报
2022-06-16


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有什么限制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想要撤销必须要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而且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赠与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无偿的给予受赠人而订立的合同。


王思扬律师,具有丰富的法院审判及律师实务经验,擅长人身损害纠纷、婚姻家庭与继承、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各类合同纠...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长沙
  • 执业单位:湖南中奕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30120********52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离婚、民间借贷
湖南中奕律师事务所
1430120********52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离婚、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