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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的原因都有哪些

作者:王思扬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14次举报


一、合同终止的原因都有哪些

1、合同期限届满而自然终止;

2、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终止;

3、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

4、合同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

5、因合同解除而终止。

6、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这是因为,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而信任关系属于主观信念的范畴,具有主观任意性,并无一定的规格和限制。如果当事人在信念上对对方当事人的信任有所动摇,就应不问有无确凿可信的理由,均允许其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否则,即使勉强维持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也会影响委托合同订立目的的实现。《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中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

相关法律中规定的,委托合同的终止原因主要就是两方面的,各位可以在上文中进行了解。而合同一旦被终止了,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对于委托合同终止而言,此时最大的后果就是,受托人不能再代表委托人处理相关的事情。


王思扬律师,具有丰富的法院审判及律师实务经验,擅长人身损害纠纷、婚姻家庭与继承、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各类合同纠...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长沙
  • 执业单位:湖南中奕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30120********52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离婚、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