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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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房就不幸去世,家人无力偿还房贷,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能够被支持吗?

作者:张晔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62次举报


戴某在某小区以首付加房贷的形式购买了一套商业住房,后戴某不幸离世,戴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仅有在老家务农的父母,其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该商品房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但戴某父母以务农为业,没有固定收入,无法负担高额的房贷。故戴某父母诉至法院提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金融借款合同、退还购房款等诉讼请求。

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解除合同。戴某父母不具备每月按时足额偿还贷款的能力,戴某去世后,案涉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故戴某父母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张晔律师,山东政法学院毕业,现为山东融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张律师有法院调解员工作经验,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山东锦堂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20********82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离婚、劳动纠纷、交通事故、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