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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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使用人承担责任吗?

发布者:张晔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5日|分类:债权债务 |399人看过


       车辆的登记所有人出借自己的身份证给他人买车,应尽相应的管理和注意义务。车辆的登记所有人对车辆疏于管理,也未尽应有的注意义务,任由该车私自转让,作为登记所有人,应对该车的实际所有人及直接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每个案件情况可能不一样,但根据案件证据即使能够证明车辆的实际所有人与登记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形,但该车辆取得上路行驶的关键要件在于车辆登记所有人提供身份证的行为,故作为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权利主张人有理由确信车辆的登记所有人与实际所有人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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