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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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立案标准

作者:杨慧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18次举报


一、诈骗罪立案标准

1、诈骗罪立案标准是这样的: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即构成诈骗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2、法律依据:《“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二、诈骗罪怎么判刑

1、诈骗罪根据数额大小判刑。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杨慧律师,毕业于江汉大学,安徽楚淮律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安徽省法律援助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六安
  • 执业单位:安徽楚淮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41520********8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公司法、债权债务、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