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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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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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诈骗案件律师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作者:杨慧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65次举报


一、经济诈骗案件律师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1、经济类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没有规定的,律师收取服务费有市场指导价与政府指导价两种,当事人可以与律师协商收费的问题。

2、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委托律师办理案件的程序

1、接受委托。委托人委托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业务,应如实、全面地陈述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不得隐瞒自己的过错或对自己不利的因素。律师在对相关事实进行全面研究审查后,符合接受委托条件的,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

2、办理委托手续。律师同意接受委托后,委托人应与律师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一般包括:

(1)订立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是法律服务所所与委托人共同签署的、确认委托代理关系成立的书面法律文书。委托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法律服务所存档备案;

(2)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由委托人单方签署的、授予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代理权的法律文书,是律师在诉讼中从事职能活动的依据。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有关办案机关,一份由受委托律师存档。在办妥委托手续前,委托人应按规定标准缴交律师代理费。

3、委托人应向律师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或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

(2)与本案有关的文书、票据、信函、材料;

(3)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明文件;

(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4、律师接受委托后的主要工作

(1)为委托人提供法律资询,包括分析案情,向委托人解释有关法律规定。

(2)为委托人起草有关法律文书。

(3)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包括指导、帮助委托人收集证据,展开调查,申请鉴定。

(4)协同或代理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加法庭审理、调解等诉讼活动。


杨慧律师,毕业于江汉大学,安徽楚淮律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安徽省法律援助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六安
  • 执业单位:安徽楚淮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41520********8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公司法、债权债务、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