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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监护资格被撤销,谁来抚养孩子

作者:李孟豪律师时间:2023年08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7次举报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有虐待、遗弃等行为是可能被法院撤销监护资格的,那么监护人监护资格被撤销,谁来抚养孩子?我国具体是如何规定的?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监护人监护资格被撤销,谁来抚养孩子

没有其他监护人的,人民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在《民法典》27条规定的人员和单位中指定监护人。指定个人担任监护人的,应当综合考虑其意愿、品行、身体状况、经济条件、与未成年人的生活情感联系以及有表达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意愿等。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监护争议解决程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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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豪律师,湖北近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知名法学学院。执业期间多次成功办理了众多民商事诉讼和刑事案件,并以婚姻家庭...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近思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8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