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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没签合同要负责吗?

作者:朱丽明律师时间:2024年04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2次举报

用人单位无责任。


雇佣关系是不属于劳动关系的。雇佣关系可以口头协商,所以有雇佣关系没有签订合同并不是违法的行为。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服务,雇用人要支付一定的金额给受雇人。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依据法律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界定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办法:如果有劳动合同的,则当事人之间是劳动关系;如果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而双方都是自然人的,一般可界定为雇佣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本律师对民商事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事继承、强制执行程序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具备多年的公司法务经验,善于解...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大连
  • 执业单位:辽宁碧海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210220********4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股权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