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目的:排除不可保风险及违法道德风险
(1)不可保风险类免责
- 战争/暴乱(难以精算损失概率);
- 核污染(不符合可保风险的大数法则)。
(2)道德风险类免责
- 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保险法》第43条);
-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如贩毒过程中身故);
- 2年内自杀(防范逆选择,但2年后需赔付)。
(3)技术性免责
- 无证驾驶/醉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 从事高危活动(如职业拳击手未如实告知)。
条款效力规则:
- 免责内容需 加粗提示 并单独签署确认书;
- 未明确说明的免责条款无效(参考(2019)最高法民申3456号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