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裁判三原则
| 情形 | 受益人效力 | 法律依据 |
|---|---|---|
| 离婚后未变更受益人 | 仍有效 | 最高法指导案例24号 |
| 离婚协议约定“保险权益归子女” | 前配偶无权领取 | (2023)京民终1234号判例 |
| 再婚后身故 | 前配偶与现任配偶按比例分配 |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12条 |
律师操作指引:
离婚时立即办理受益人变更(需被保人书面同意)
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原指定前配偶为受益人的条款自动失效”
司法裁判三原则
| 情形 | 受益人效力 | 法律依据 |
|---|---|---|
| 离婚后未变更受益人 | 仍有效 | 最高法指导案例24号 |
| 离婚协议约定“保险权益归子女” | 前配偶无权领取 | (2023)京民终1234号判例 |
| 再婚后身故 | 前配偶与现任配偶按比例分配 |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12条 |
律师操作指引:
离婚时立即办理受益人变更(需被保人书面同意)
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原指定前配偶为受益人的条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