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赔律师视角解构法律定义与实务陷阱
① 保险费(保费)
法律本质:投保人换取保险保障的对价(《保险法》第10条)。
理赔雷区:a. 保险公司以“未交保费”拒赔时,核查是否在60天宽限期内(《保险法》第36条);b. 保单贷款缴纳保费后身故,需扣除贷款本息(《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
② 保险金额(保额)
核心定义: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法》第18条)。
关键区别: 险种 保额法律属性
终身寿险 死亡给付固定基准(传统型)或动态增长(增额型)
分红险 基本保额+红利保额(需查验分红账户宣告书)
纠纷高发点:销售人员混淆“基本保额”与“有效保额”(增额寿险诉讼焦点)。
③ 保险金
法律定性: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款(《保险法》第2条)。
理赔攻防:a. 身故保险金归属受益人(投保人债务不得追偿,但需防《民法典》第1061条继承纠纷);b. 生存金(如年金)属于被保人,离婚时不可分割(《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6条)。
律师提示:诉讼中需索要保险费交付凭证及保额计算说明书,打破保险公司信息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