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矛盾:“残疾进展性”与观察期冲突
拒赔合理依据:缓解复发型未失能:EDSS评分≤6.0分(可独立行走>100米)。免责条款:部分产品除外“神经系统变性疾病”。
拒赔不合理的铁律:永久性功能障碍:EDSS≥6.5分(需助行器)+累积3个以上脊髓节段病灶(MRI证实)。司法进步:上海金融法院2024年裁定:“EDSS≥6.5分已满足失能标准,无需等待180天观察期”。结论:
非进展期患者拒赔合理;EDSS≥6.5分或视力/运动功能永久丧失者,必须赔付。关键证据:EDSS评分表+脊髓MRI增强扫描(≥3处脱髓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