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投保前未告知的轻微病史是否必然导致重疾险拒赔?吉林省某肺癌患者因保险公司认定“未如实告知肺结节病史”拒赔重疾险2万元。君审律师事务所李鹏、肖园律师通过法律条款与医学因果关系论证,推翻拒赔决定,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案件背景
2020年,吉林省王先生(化名)投保某重疾险时未提及体检报告中的“肺微小结节”。2022年确诊肺癌后,保险公司调查发现其投保前存在肺结节记录,以“未如实告知既往症”为由拒赔。王先生认为结节为良性且与肺癌无关联,委托君审律所提起诉讼。
保险公司拒赔理由
肺结节可能为肺癌前兆,未告知影响承保风险评估;
若投保时告知,可能加费或除外肺部疾病责任。
法律分析与律师策略
君审律所肖园律师提出以下核心观点:
询问范围限定:投保单仅询问“是否确诊肺部疾病”,未明确要求告知无症状结节;
医学无直接关联:提交胸外科专家意见,证明肺癌为原发恶性肿瘤,与微小结节无病理学关联;
不可抗辩条款适用:合同成立满两年,保险公司无权解除合同。
法院判决
吉林省某法院认定:
保险公司未明确询问无症状肺结节;
无证据证明结节直接导致肺癌,判决赔付2万元及利息。
案例启示
投保人仅需告知保险公司明确询问的病史;
不可抗辩条款为投保人提供重要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