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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的孩子有民事权利吗?

发布者: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3年03月31日|分类:婚姻家庭 |669人看过

【案例】

小杰家境颇好,2009年6月10日是小杰5岁的生日,为了庆祝这一喜庆的日子,家里每个人都准备了丰厚的礼物。爸爸为小杰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妈妈为小杰购买了一把小提琴,而爷爷用自己的养老金以小杰的名义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作为生日礼物。请问,小杰能作为买卖合同的当事人购买商品房吗?

【法律解析】

小杰可以成为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因为能否成为合同的当事人,涉及的是权利能力的法律范畴,而不是行为能力的法律关系。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从出生到生命终止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因此,5岁的小杰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法律还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一律平等。也就是说,公民的民事权利不因年龄的大小而发生改变。在本案中,不管小杰是5岁还是50岁,或者是100岁,他都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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