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问题:购买的商品不符合质量约定,消费者或买受人如何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621 条(质量异议期)、第 582 条(瑕疵履行的违约责任)。
维权步骤:1. 及时提出质量异议:约定异议期的在期限内书面通知,未约定的最长不超过 2 年,隐蔽瑕疵可突破该期限;2. 明确维权主张:可要求修理、更换、退货,或减少价款、赔偿损失;3. 保留关键证据:商品质检报告、沟通记录、交易凭证,证明质量问题与合同约定不符。
典型案例:消费者购买的家电存在性能故障,商家以 “已使用 3 个月” 拒绝退货,法院依据《民法典》第 621 条,认定未过合理异议期,支持消费者退货退款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