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刘冠男律师 时间:2023年03月06日 30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情况:
2018年,原告恒昌XX融资租赁公司与被告冯XX签订了《汽车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融资金额72520元,期限36期,每期还款2880.96元,冯XX提供了车辆抵押,被告戴XX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后冯XX仅还款23期后,便不再还款,后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冯XX支付租金36742.27元并按每日万分之三支付罚息。抵押车辆优先受偿,被告戴XX在抵押车辆优先受偿后仍不能获得清偿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一审判决后原告申请了强制执行,被告冯XX跟原告恒昌XX公司就执行问题达成和解,支付了和解款项。
2、裁判结果:
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3、律师点评:
我接受该案委托后,积极帮助原告拟定起诉状、准备证据材料,参加庭审,庭上陈述我方的代理意见,2022年8月22日,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4.律师建议
遇到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时,应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