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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两方因承包合同产生纠纷,相互反诉,判解除合同,赔付相应款项!

作者:上海市华荣(广州)律师事务所时间:2022年12月1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95次举报



01 案件介绍

  xxx步公司与xxx蒙公司2021年2月27日签订《汽车板件承包合同》,约定xxx蒙公司需保证每月分配给xxx步公司最低不少于250个板件,每个板件按照400元加工费计算,若低于250个板件,xxx蒙公司需按照250个板件的加工费结算给xxx步公司;2021年3月8日双方签订《汽修板件承包合同附加协议》,约定xxx蒙公司在xxx步公司采购相应设备并支付对价款,按约定xxx蒙公司应于2021年4月25日之前足额支付该设备款项,但至今其无任何支付意愿。xxx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未支付足额加工费、设备款,xxx步公司为完成合同约定,投入大量经济成本购买耗材。xxx蒙公司严重违背合同的行为,致xxx步公司设备及原材料滞留在xxx蒙公司无法取回,给xxx步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损失,构成根本违约,故xxx步公司提起诉讼。


 xx步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1.解除xx步公司与xxx蒙公司签订的《汽车板件承包合同》;

  2.xxx蒙公司支付xx步公司加工费200000元;

  3.xxx蒙公司支付xxx步公司违约金50000元;

  4.xxx蒙公司支付xxx步公司设备款16560元;

  5.xxx蒙公司支付xxx步公司购买原材料损失 30000元;

  6.诉讼费由xxx蒙公司承担。



02 xxx蒙公司辩称

  同意解除合同,不同意其他诉讼请求。xxx步公司陈述的事实理由部分与实际履行情况完全不符,协议约定每个月要达到250个板件,是衡量双方支付费用的依据,但xxx步公司没有达到。xxx步公司2021年4月15日将门市场地锁门完全停工,4月22日将门市场地设备全部拿走,敞着门不辞而别主动撤走不干了,没有和xxx蒙公司做交接,其走后场地未留下任何物品。属xxx步公司违约,xxx蒙公司不需向其支付设备款及辅料款。




03 xx蒙公司提出反诉

  1.解除xxx蒙公司和xxx步公司签订的《汽车板件承包合同》;

  2.xxx步公司向xxx蒙公司支付加工费赔偿款288000元;

  3.xxx步公司向xxx蒙公司支付辅料款 6034元。

  4.xx步公司向xxx蒙公司支付违约金50000元;

  5.案件号理费由xx步公司承担、


  事实和理由:2021年2月27日xxx蒙公司与xx步公司签订《汽车板件承包合同》,约定xx步公司承包xxx蒙公司汽车板件油漆作业项目(包工包料),该作业项目从钣金到喷漆,全部工作由其自行完成,xx步公司保证每月完成250个板件加工生产指标,如不能完成,则需按照250个板件每件400元补偿xxx蒙公司。合同签订后,xxx蒙公司发现xx步公司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从具体工作人员的组织、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到完成生产指标的数量质量都不能达到履行合同的要求和标准。从2021年3月初至4月8日,xxx蒙公司给xx步公司提供板件93件,xx步公司仅完成45件,而且其中15件不合格,其没有完成工作量,构成违约,应当补偿xxx蒙公司三个月的板件费用288000元(3个月费用30万元,减去xx步公司完成30件费用12000元)。2021年3月8日双方签订《汽修板件承包合同附加协议》,约定xxx蒙公司向xx步公司购买加工所需设备,于次月25日前结清设备款16560元,如xx步公司未做满一年,需将xxx蒙公司向其购买的设备原价收回,故该款应由xx步公司自行承担。为完成上述工作xx步公司从xxx蒙公司处购买辅料、油漆、铝粉等共计欠款6034元,该款项应由其支付给xxx蒙公司。xx步公司的违约行为,给xxx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应支付违约金5万元。



04 xx步公司辩称

 同意解除合同,不同意其他诉讼请求。第二项支付加工费赔偿款请求没有合合同依据,第三项支付辅料款诉讼请求不具有合理性,第四项支付违约金诉讼请求是xxx蒙公司违约在先。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法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


05 xx步公司提供以下证据,以证明其主张

  证据1.《汽车板件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证明xxx蒙公司应每月向xx布公司提供至少250个板件,如每月提供板件数量少于250个,按照250个板件向xx步公司支付加工费,因此xxx蒙公司有先履行义务,其首先提供每个月至少250个板件以后,xx步公司才有可能去完成250个板件的加工,xxx蒙公司应免费提供xx步公司人员工作餐及住宿,但其未履行该义务,xx步公司每月5日前凭xxx蒙公司维修板件派工单和其财务办理结算金额,每月 25日前结算工资,xxx蒙公司违反约定,合同达到法定解除条件;


  证据2.派工单,证明xxx蒙公司三四月份派工单合计93件,均不符合约定的最低标准,其应按约定向xx步公司结算20万元加工费;


  证据3.聊天记录,证明xxx蒙公司拒绝履行支付加工费的合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

  证据4.2021年4月16日工作人员李某定拍摄的视频资料,证明xxx蒙公司员工到xx步公司员工宿舍拆卸床铺之类物品,强制xx步公司员工搬离职工宿舍,违反合同义务、构成违约;


  证据5.xxx蒙公司员工成某和xx步公司员工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xxx蒙公司员工拉拢xx步公司员工,xx步公司员工的工作能力没有问题,xxx蒙公司对于合作终止存在过错;


  证据6.2021年4月21日李某定拍摄的视频资料,证明因xxx蒙公司锁门导致xx步公司价值9837.6元的原材料被迫留在xxx蒙公司处,其应赔偿该损失;


  证据7.双方微信聊天记录中xx步公司发送xxx蒙公司的3月设备油漆结算清单,证明要求xxx蒙公司支付设备款16560元及油漆面61件24400元,未将违约数量计算在内,因此以诉求为准。


06 xxx蒙公司对上述证据发表以下质证意见

  证据1.真实性认可,不认可证明目的,①xxx蒙公司已免费提供xx步公司人员工作餐以及住宿,xxx蒙公司为其租的公寓,其提供的视频证据里也有所反映,2021年4月14日xx步公司发微信表示停工不干了,4月15 日到现场看,发现锁着门,没有人,4月22日又到现场,发现门都开着,也没人,②合同目的就是把汽车板件交给xx步公司去完成加工,从钣金到喷漆整个过程都要完成,双方约定xxx蒙公司给xx步公司每月提供不少于250个板件,但xx步公司也必须保证每月最低完成250个板件的加工,如果任何一方都没有达到这个标准,就属于违约,事实是xxx蒙公司有足够的板件,一直在催促xx步公司,但其一直没有足够人员,③关于工资,是整个承包合同的完成量产生的总体费用,按照约定xxx蒙公司以每个板件400元的标准支付xx步公司,其再给工人发工资,④关于附加协议,约定xx步公司完成工作需要采购这些设备,如果做够一年,设备款项由xxx蒙公司承担,否则该费用由其自己承担,现该费用是由xx步公司承担并已支付;


  证据2.xxx蒙公司向xx步公司提供板件 93件,xx步公司仅加工完成45件,其中 15件不合格,所有单据都是xxx蒙公司给其提供的板件,xxx蒙公司给其提供的板件大于其交回来的板件数量,剩下的其没有完成,属于半成品,其钣金已经完成120多件,其应把这些板件都送到其喷漆的门市才算完成任务,进而证明xx步公司没有每月完成250件的加工能力;

  证据3.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恰恰证明xx步公司没有能力完成;


  证据4.真实性没有异议,视频里看是xx步公司已经锁门不干了,xxx蒙公司就只能把宿舍房屋收回来;


  证据5.关联性不认可,与本案无关:


  证据6.喷漆场地xx步公司一直锁着门,4月22日门开着,但人走了,没有做交接,所以对原材料价款不认可;


  证据7.不予认可,双方签字确认xx步公司仅加工完成45件,该证据中载明的61件无计算依据。


07 xxx蒙公司提供以下证据以证明其主张


  证据1.xx步公司签约人李某定和xxx蒙公司法定代表人文某春微信聊天记录,证明xxx蒙公司催促xx步公司组织人员完成板件加工量,xx步公司没有履行合同能力,施工组织技术人员达不到标准,2021年4月15日将喷漆场地锁门,全部停工,5月8日xxx蒙公司还和其联系,希望其能继续履行合同,聊天中从没有xx步公司向xxx蒙公司催要板件的相关内容;


  证据2.文某春2021年7月1日拍摄的照片,证明xxx蒙公司对该产品进行进一步检测,现还在库房存放;


  证据3-4.收据,与xx步公司的派工单一致,xxx蒙公司提供板件93件,到2021年4月8日xx步公司仅完成45件,其中还有15件不合格,现放在库房里,已经生锈不能用了;


  证据5.xx步公司从xxx蒙公司购买辅料的领料单据,证明从2020年3月14日到4月1日xx步公司一共拿走6034元的辅料,现在没有结算,票据上面有李某定的父亲李某定签字,上面的价格,是因为xx步公司提起诉讼,xxx蒙公司按照市场价加上去的:


  证据6.7.《汽车板件承包合同》及附加协议,证明xxx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为xx步公司提供食宿、工作场地,xx步公司如不能按标准完成每月250件,需按照每件400元乘以250件标准补偿,xx步公司完成工作需要的设备,干满一年费用由xxx蒙公司承担,否则由xx步公司承担;


  证据8.2021年4月15日文某春录制的视频资料,证明在喷漆现场,大门已锁,人都走了;


  证据9.2021年7月1日文某春在xx步公司工作场地拍摄的照片,证明xxx蒙公司有足够的板件、xx步公司没有能力完成每月250件的生产指标:


  证据10.2021年4月22日xxx蒙公司员工拍摄后转发的照片4张,拍照人员及接收人员都离职了,不能提供原图,证明xx步公司没有能力组织工作人员完成生产指标,工作场地没人干活,门半开着,有没干完的板件;


  证据11.2021年7月12日文某春拍摄的加工现场的录像资料,证明目的同证据9。


08 xx步公司对上述证据发表以下质证意见

  证据1.真实性认可,关联性和证明目的不予认可,住处最初一直没有解决,对于所谓的人员达不到标准,合同中并没有约定;


  证据2.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不予认可,是2021年7月1日拍摄,晚于起诉时间,其次这些板件不是xx步公司当时所加工的板件;


  证据3-5,对派送板件的相应单据认可,对证据5涉及到辅料的单据不予认可,价格全部是后期添加的,编号分别为7586542、4467286、4467287、4467289、4467290的单据,xx步公司没有证据原件;


  证据6.7.真实性认可,关联性、证明目的不予认可,坚持xx步公司主张的证明目的;


  证据8.真实性认可,关联性、证明目的不予认可,锁门是由于xxx蒙公司原因锁的;


  证据9.真实性认可,关联性、证明目的不予认可,照片形成于2021年7月1日,在双方合作及本案诉讼之后;


  证据10.真实性、关联性、证明目的不予认可;


  证据11.形成于双方发生纠纷以后,证明目的和关联性均不予认可。


09 法院认定事实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法院认定事实如下:xxx蒙公司(作为甲方)与xx步公司(作为乙方)于2021年2月27日签订《汽车板件承包合同》,约定:乙方确保汽车板件表面光滑,无任何缺陷,无挂漆、漏漆现象,保证油漆一年内无明显质量问题;乙方提供的油漆及辅助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甲方应提供给乙方能满足生产任务的工作场所,免费提供乙方人员工作餐以及住宿;甲方不负责乙方所带来的所有人员的工资及薪酬,所有工资由甲方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再由乙方自行往下分配;乙方提供汽车板件油漆作业项目(包工包料)、保证生产进度,按甲方的要求及时交件;核算标准,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板件、从钣金到喷漆都由乙方自行完成,甲方需按 400元一个板件结算给乙方,甲方须保证每月最低不少于250个板件,如低于250个板件,甲方须按照250个板件结算给乙方,乙方以最低250个板件为基数,完成甲方的生产指标,如低于 250个板件,乙方需按400元一件补偿甲方,乙方必须保证底子和油漆厚度不能超过1.2毫米;每月汽车油漆维修板件收入按照甲方派工单结算,乙方每月5日前凭甲方维修板件派工单和甲方财务办理结算金额,每月25日前结算工资;任何一方不得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违约方必须向被违约方赔偿五万元人民币作为赔偿金。双方于2021年3月8日签订《汽修板件承包合同附加协议》,约定:甲方在乙方采购费斯托干磨机电动套装一台,价格11800元;红外线烤灯一台,价格2300元;喷枪两把,价格2460元;以上设备甲方当月采购、次月 25日之前结清设备款项:如在一年合同以内,乙方未做满一年需将设备原价收回,履行合同到期后,设备归属甲方,甲方不再承担此合同责任。《汽车板件承包合同》签订后,双方均未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合同义务,自2021年3月9日至4月8日,xxx蒙公司向xx步公司提供汽车板件共计 93件,xx步公司未能全部加工完毕。合同履行初期xxx蒙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签约人文某春和xx步公司签约人李某定,通过微信聊天方式,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3月14日李某定表示油漆工孟师傅负责,工具通过物流发过来了,一两天到,住的地方,这两天在厂里面先将就,人员暂时还没全部到齐;文某春表示,将就可以,人多了之后,关键是带着师傅,能不能待得住。3月16日文某春询问李某定,刚来的喷漆工是不是又不干了,你这人老上不齐,什么时候能达到250件一个月,一定要按照合同定的量走;李某定表示,刚来的那个在这边做几次不是强项,把他调到上海,这边又换一个人过来,今天到吧。3月26日,文某春向李某定表示4月1日之后,人员要全部上齐,不能老是这么停留在这种状态,肯定不行。4月14日李某定告知文某春,因为你不付工资款,导致生产不得不暂时停止,我提前通知你一下:文某春告知李某定,因为你公司没按合同计划保质保量交货、我公司不得不提前通知你公司及你本人,如果你方有诚意继续合作,应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场工作,以免给我公司造成更大损失。后至5月8日期间文某春多次催促李某定开工;李某定告知文某春,因多次跟您结款,您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未按约定结款,已导致你方违约,我方无法正常开工;文某春回复李某定,我公司跟你方按合同结算方式的大门始终向你方敞开,希望予以重视并安排负责人过来结算,希望你方能履行合同,否则我公司将保留进一步的权利。2021年4月15日开始xx步公司未再继续履行合同,xxx蒙公司多次要求其恢复生产,xx步公司5月8日表示因xxx蒙公司不按约定结款,已导致违约,其无法正常开工。


10 案件争议焦点

  法院认为,本案主要争议焦点为:1.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哪方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双方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xxx蒙公司与xx步公司签订的《汽车板件承包合同》及《汽修板件承包合同附加协议》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依法成立并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按约履行相应合同义务。xx步公司与xxx蒙公司在上述合同履行初期,均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履行相应合同义务,均存在一定的违约行为。双方聊天记录反映出,xxx蒙公司未能及时为xx步公司安排解决好食宿问题,而xx步公司未能确保技术及工作人员及时到岗;xxx蒙公司派工单数量每月不足250件,xx步公司加工完成的数量低于领取的板件数量,xx步公司3月结算单显示其仅主张61件板件的加工款项,并未提及不足250件的赔偿事宜,xxx蒙公司亦未要求xx步公司按每月250件板件予以补偿。由此可见,双方对须每月加工完成 250件的合同约定,并未严格执行。双方在诉讼请求中均要求解除合同,对方均表示同意,故法院对此予以确认。双方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因其均存在一定的违约行为,故对双方该违约金请求均不予支持。xx步公司主张按每月250件板件的标准结算,要求xxx蒙公司支付加工款20万元,xxx蒙公司主张按上述标准予以补偿,要求xx步公司支付赔偿款288000元,均不予支持:xx步公司主张其加工完成61件板件,其对此负有举证责任、现其未提供证据加以证明,xxx蒙公司认可xx步公司加工完成45件,法院予以确认,xxx蒙公司主张其中15件不合格,证据不足,不予采信、故xxx蒙公司应支付xx步公司加工费18000元。


  xx步公司要求xxx蒙公司支付设备款 16560 元,按合同约定。xx步公司未做满一年,应将该设备原价收回,故其该主张不能成立;xx步公司要求xxx蒙公司支付原材料损失30000元,因其撤场时未通知xxx蒙公司进行物品清点交接、不能证明其原材料种类及金额,故其该主张证据不足;xx步公司主张其上述设备及原材料均滞留在xxx蒙公司无法取回,因合同履行期间,该加工场地是由xx步公司使用、管理和控制,双方微信聊天中可见是xx步公司首先提出不再继续千了,其后的聊天对话中未见其主张的上述设备及原材料被滞留无法取回的相关内容,故xx步公司该主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xxx蒙公司要求xx步公司支付辅料款6034元,因xx步公司在加工板件过程中,确在xxx蒙公司处领取相应辅料使用,并已出具相应领料手续,按照加工应由xx步公司包工包料的合同约定,其应支付辅料款项。xx步公司提出领料单据中价格是后期添加,但并未提出其主张的产品价格应为多少,其主张部分单据没有原件,但并未否认xxx蒙公司提交的收据中xx步公司一方签名的真实性,虽其对该证据不予认可,但未能提供充足的反驳证据,故对xx步公司的抗辩意见不予采信。经核对,双方签字确认的领料收据中辅料款项应为 5904 元,xx步公司应将此款支付xxx蒙公司。


11 判决结果

  一、解除xx步贸易有限公司与xxx蒙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2月27日签订的《汽车板件承包合同》;


  二、xxx蒙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xx步贸易有限公司加工款18000元;


  三、xx步贸易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xxx蒙科技有限公司原材料款5904元;


  四、以上二、三项折抵后xxx蒙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xx步贸易有限公司款项12096元;


  五、驳回xx步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xxx蒙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华荣(广州)律师事务所是总所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分所,总所成立于1996年,目前拥有执业律师120多名,广州分所位于广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上海市华荣(广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3144000********4B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离婚、房产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