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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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年补贴被侵占!刘聪律师助力当事人追回全部款项

发布者:刘聪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09日 77人看过 举报

2026-06-09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经过

甲女士与丈夫原系 A 村村民,二人育有甲某某、甲某两个子女。2009 年,甲女士的丈夫去世,此后甲女士为生计外出务工,子女也一同离开家乡。自 2011 年起,同村的乙先生(甲女士丈夫的兄弟),以 “甲女士已改嫁、不享有村民待遇” 为由,长期以自己的名义代领甲女士一家 6.63 亩耕地的地力补贴,直至 2024 年,累计侵占补贴款共计 8182.2 元。

2025 年,因当地政策调整,耕地补贴直接发放至社保卡,甲女士才发现补贴被乙先生长期侵占。经村委会协调,乙先生承认侵占事实,但仍拒绝返还此前的补贴款项。甲女士与子女无奈之下,委托刘聪律师向河北省人民法院提起不当得利纠纷诉讼,要求乙先生返还 2012 年至 2024 年的全部补贴款。

庭审中,乙先生辩称 “补贴是发放给实际耕种人的,自己耕种了案涉土地,且甲女士已不具备村民资格,无权主张补贴”,并以 “村规民约” 为借口拒绝返还。刘聪律师围绕案件核心,提交了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镇政府补贴发放明细、户籍证明等关键证据,证实案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归甲女士一家所有,乙先生无权占有该补贴款,有力驳斥了对方的抗辩理由。

二、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定,耕地地力补贴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衍生收益,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才有权获得。本案中,案涉 6.63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归甲女士一家所有,乙先生并非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无权领取相应补贴,其占有补贴款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最终,法院判决乙先生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甲女士及子女 2012 年至 2024 年的耕地地力补贴共计 8182.2 元;案件受理费由乙先生承担。

三、案件心得

本案是典型的亲属间不当得利纠纷,当事人因长期在外务工,对自身权益被侵害的情况不知情,且对方以 “村规民约”“实际耕种” 为借口,维权难度较大。刘聪律师在案件办理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1.精准锁定核心权益:明确耕地补贴的权利基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而非实际耕种行为,打破了对方的抗辩逻辑;

2.完善证据链条:调取并提交了镇政府补贴发放明细、村委会证明、户籍信息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为法院裁判提供了有力支撑;

3.高效推动维权进程: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庭审应对,快速厘清事实,最终帮助当事人成功追回了被侵占 13 年的补贴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也提醒大家,面对亲属间的财产纠纷,尤其是涉及土地、补贴等政策性权益时,应及时了解自身权益状况,必要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刘聪,河北嘉简律师事务所律师,沧州市狮城人才,首都师范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系统研习民商法专业理论,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沧州
  • 执业单位:河北嘉简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30920********92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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