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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福利涉及的税务问题

作者:张国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03次举报


 

问题1:职工福利费支出包括哪些内容?

答: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问题2: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问题3:企业发生的福利费,需要单独做账核算吗?

答: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

 

问题4:企业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在企业所得税上是否应当视同销售进行处理,如何确认销售收入?

答:企业发生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问题5:福利费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福利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问题6:免征个人所得税福利费具体包括哪些?

答: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问题7:是不是所有的职工福利费和生活补助费都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问题8:购进发放福利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答: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等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问题9:企业自己产出的产品发放员工福利,增值税如何处理?

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视同销售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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