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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如何主张违约损失

发布者:李卫军律师|时间:2023年04月28日|分类:债权债务 |418人看过


       首先,在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有约定的遵从约定。

       其次,如果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的,主张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应基于合同类型确定:

       民间借贷合同中,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买卖合同中,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计算标准计算;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其他有偿合同,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没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时, 可以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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