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承揽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诺成、非要式合同,承揽合同并不要求一定采取书面形式,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均可以成为承揽合同的存在形式。
二、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指劳务提供人与劳务接受人依照法律规定签订协议,劳务提供人向接受人提供劳务活动,接受人向提供人支付劳动报酬的合同。
三、承揽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一)看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
承揽关系之间不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而劳务关系,当事人之间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
(二)看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
劳务关系由接受劳务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而承揽关系中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
(三)看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
劳务关系一般定期给付或者一次性按照工作天数给付劳动报酬,承揽关系则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
(四)看是继续性提供劳务还是一次性提供劳动成果。
劳务关系一般是继续性提供劳务,承揽关系则是一次性提供劳动成果。
(五)看当事人一方所提供的劳动是其独立的业务或是经营活动还是构成合同相对方的业务或是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
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所提供的劳动一般构成合同相对方的业务或是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承揽关系中承揽方的所提供的劳动是其独立的业务或是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