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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合同的法律后果

发布者:徐倩律师|时间:2018年10月14日|分类:合同纠纷 |344人看过

法堂概要


         已签名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或“空白介绍信”如果填写了内容就是有效力的,该合同或介绍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出具并签署此“空白文书”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责任。

       合同法规定,合同内容有当事人自行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 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通过合同内容对合同各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若因履行合同产生纠纷,有明确的维权方式及索赔标准。

        如果单位或个人在空白合同上签章,视为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应当承担因该合同后添附的内容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标的; 

(三) 数量; 

(四) 质量;

(五) 价款或者报酬; 

(六)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 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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