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伟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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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言必行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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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见证遗嘱

发布者:廖伟雄律师|时间:2017年11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369人看过

  遗嘱

  立遗嘱人:李宝,女,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xx路xx号。公民身份号码:xxx。

  立遗嘱人因身体欠佳,为了避免日后因遗产继承出现纷争,经立遗嘱人慎重考虑,在立遗嘱人神志清醒的状态下和没有任何外界干扰的情况下,立遗嘱人自愿委托廖伟雄律师代书遗嘱,并委托廖伟雄律师、xxx律师作见证,订立如下遗嘱:

  一、立遗嘱人现有如下财产:

  1、座落于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xx路xx号的房屋【产权证号:xxx】,建筑面积xxx平方米,产权登记在立遗嘱人名下,属立遗嘱人与丈夫xxx的夫妻共同财产。

  2、座落于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xx路xx号xx号商铺【房地证号:xxx】,框架结构x层,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产权登记在立遗嘱人名下,属立遗嘱人与丈夫xxx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立遗嘱人去世后,立遗嘱人的上述所列财产作如下继承:

  立遗嘱人所享有的上述所列财产的全部份额由xxx(男/女,公民身份号码:xxx)个人继承。如继承人xxx继承遗产时有配偶的,继承人xxx所继承的财产与其配偶无关。

  三、立遗嘱人享有的其他财产的所有份额,以及在订立本遗嘱后取得的所有财产(包括如继承xxx的上述财产份额),同样作为遗产由xxx全部继承。

  立遗嘱人: 代书人: 见证人:

  立遗嘱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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