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亦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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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子二手车被罚1250万,孙红雷会不会“背锅”?

发布者:储亦张律师|时间:2020年01月03日|分类:经济仲裁 |690人看过

日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发布了对金瓜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下文简称“瓜子二手车”)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瓜子二手车发布的一条视频广告中含有“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广告词。经工商部门调查确认:上述广告中“创办一年”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此时间段内瓜子二手车成交量为85874辆。但调取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和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人人车)的二手车成交数据后发现,两者同期的成交量分别为442878辆和92375辆车,均超过瓜子二手车的成交数量。故工商部门认定瓜子二手车在广告宣传中使用的“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宣传语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250万元。

对于瓜子二手车的这条广告,大家都不陌生:著名影星孙红雷款款走向观众,朗声说道:“瓜子二手车直卖网,没有中间商赚差价。车主多卖钱,买家少花钱。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广告最后,孙红雷竖起大拇指,身旁“遥遥领先”四个大字,分外醒目。可以说该条广告所达到的广告效应是非常好的,堪称是深入人心,那么为何遭到了工商部门的处罚呢?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问题】

1、为何此次瓜子二手车被罚款1250万元

此次瓜子二手车受到处罚的违法行为是发布虚假广告。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为虚假广告。瓜子二手车受罚广告中的成交量遥遥领先属于销售情况与实施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

《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根据该条,瓜子二手车至少要被罚款3750万以上。但可能瓜子二手车主动采取了下架广告等措施消除了影响,故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工商部门减轻了对其的处罚。

2、发布虚假广告还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事实上,2017年,瓜子二手车的竞争对手人人车就已经因其广告问题,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告上法庭,向瓜子二手车索赔1亿元人民币。最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诉前禁令裁定,认为瓜子二手车”遥遥领先”等相关广告,尚无充分事实依据,涉嫌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责令瓜子二手车立即停止使用"遥遥领先"、"全国领先"等虚假宣传用语。

3、广告代言人的法律风险

聘请明星作为代言人,是商业广告中普遍存在的模式。这次瓜子二手车受到处罚的广告,代言的就是著名的影星孙红雷,其也面临着代言虚假广告带来的法律风险。

《广告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代言除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孙红雷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者民事追偿,但前提是其明知广告虚假,一旦受到行政处罚,孙红雷受到的损失将非常巨大。

【律师点评】

瓜子二手车此次因为虚假广告而受到行政处罚,对其的损失是多方面的,一是面临巨额的行政罚款;二是对于广告的前期投入可能要打水漂;三是企业形象受到了负面影响。而且在被行政部门认定为虚假广告后,瓜子二手车的竞争对手很可能会发起或继续或加大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民事追偿。根据人人车提出的一亿赔偿要求,可见瓜子二手车将面临巨大的诉讼和赔偿压力。

商业广告在现代社会已经极端发达,可以说已经充斥在各个生活空间。我们普通人作为广告的受众,了解一些关于《广告法》的知识,有利于培养维权意识。即使像瓜子二手车这样的广告也许跟很多人没有特别重大的关系,但了解法律规定,吃瓜群众们可能也能增添一点围观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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