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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纠纷之“雇佣关系中责任主体承担”

发布者:罗建明律师|时间:2021年05月26日|分类:交通事故 |399人看过举报

涉及雇主责任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一般来讲就是雇主聘请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工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一、   请求权基础之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二、  责任承担问题

1人民法院首先会对机动车驾驶人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是否会存在雇佣关系进行判定,进而认定驾驶人员是否属于职务行为。

2人民法院认定雇员是否存在过错的主要依据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雇员驾驶是否符合雇主规章制度的证明材料及证人证言。

3在认定驾驶人是否执行工作任务时,常见的难点在于公车私用的情况。驾驶人即使是为了个人事务,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着责任。单位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控制公车私用,属于其内部管理措施,不能对抗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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