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涨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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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的权力

发布者:杨海涨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9年03月20日|分类:私人律师 |363人看过


上个月,“北京已经允许非婚生子女随母报户口”的消息引起社会热议。记者采访证实,该政策2016年就已出台,并非新规且审核严格。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的建议之一就是聚焦“保障未婚妇女生育权”,充分保障非婚生孩子的合法权益,议题一出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滳慧股权研究院负责人安鋆泆就非婚生子女目前在我国的法律地位,非婚生子女目前面临的问题等展开法律分析。

安鋆泆观点:

非婚生子女包括:未婚同居生育的子女、无效婚姻生育的子女以及已婚男女与第三人生育的子女等均属于非婚生子女。

我国目前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主要体现在《婚姻法》第25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应当注意: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做了特殊的规定,只是强调了对非婚生子女的特殊保护,而没有歧视的意思。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虽然我国法律有关于非婚生子女权益保护的规定,但是由于缺乏系统的细则,而使得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一直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非婚生子女目前面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2个方面

一是来自家庭内部的歧视和迫害虽然婚姻法第25条规定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等的权利。但是在大量的司法实务案例中显示,非婚生子女在涉及到抚养权、抚养费、教育费、继承权等权益的维护上依然因为缺少父母婚姻的保护,在举证、维权方面依旧是困扰当事人的主要难题。所以在建立健全以现有婚生子女制度为基础的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显得尤为必要。

另一个是来自社会各方面的障碍其中尤为突出的是非婚生子女户口申报难的问题,虽然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但是在实际申报过程当中,申报流程非常复杂,而且经常受到各个环节的堵卡,很多非婚生子女的户口问题一直到其学龄甚至成年后还未解决,造成了很多问题。我们由衷的希望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应当有更多的制度保障,来体现我们的权利对等。这也是我们对法律制度完善的渴求。也是检验我国法律制度进步的重要一环。我们期待该议题能持续得到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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