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洋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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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常见纠纷解析(41)-(50)

发布者:周洋洋律师|时间:2019年07月26日|分类:劳动纠纷 |383人看过

41)不同意公司的加班安排,是否构成违纪?

42)提前离职,还能领取年终奖吗?
43)入职时已婚谎称未婚,这算是诈骗吗?

44)怀孕女员工,“三期”那些疑问?
45)员工因为找人“代班”而被公司处罚,能维权吗?

46)是不是辞职就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47)入职时,公司承诺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就能拿到额外奖金,承诺有效吗?

48)劳动合同里面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吗?
49)没有提前30天通知公司就离职的,要赔偿公司吗?
50)有些公司入职时要求员工签订《培训协议》,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41)不同意公司的加班安排,是否构成违纪?
问:员工不同意加班,公司可以做违纪处理吗?
律师答:这个要看员工入职时对此是否知情,用人单位是否明确告知过。《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公司安排加班是需要与员工协商的,因为加班需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只有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无权强行要求员工加班。休息权属法定权利,任何人非依法定程序不可剥夺。

42)提前离职,还能领取年终奖吗?
问:员工提前离职,还能获得年终奖吗
律师答:可以获得。年终奖励是企业根据自身的经济效益给予员工的一种奖励,属于企业内部自主管理的范畴。当双方对于存在年终奖有约定或规定的情况下,即便劳动者提前离职,对于已付出劳动的月份,用人单位亦应按照比例支付年终奖。

43)入职时已婚谎称未婚,这算是诈骗吗?

问:员工入职时已婚,告诉用人单位未婚,这样构成诈骗吗?公司可以在发现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答:不构成诈骗,但确实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我国法律保护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劳动者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女性的婚姻状况并非从事工作的实质性要件,也非企业进行正常营运的合理需要,更非应聘所需的基本职业资格,属于与劳动合同不直接相关的事项。所以用人单位在录用和使用人员过程中,不应对已婚女性和未婚女性实行差别对待,应保证所有女性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如果用人单位因为虚报婚姻状态而解除女员工,属于违法解除。

44)怀孕女员工,“三期”那些疑问?
问:已经离职,但是发现离职前就已经怀孕了,法律上不是有个三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吗?我这种情况还能不能找公司要些赔偿。
律师答: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签了离职协议,再想去索要赔偿或孕期应得的补偿不太可能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基础上签订离职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属有效协议,双方均应依法遵守。再以签订该协议时处于孕期为由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律不会支持。另外,主张孕产期、哺乳期的相关待遇,应是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现在你们已经解除劳动关系,不能再以此为由主张赔偿。

45)员工因为找人“代班”而被公司处罚,能维权吗?
问:员工因为找别人“代班” 被公司处罚,能维权吗?
律师答:亲自履行原则是劳动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之一,这是由劳动关系的人身从属性所决定的。原则上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允许代为履行,除非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或事后追认。劳动者违反亲自履行原则,应当认为是对劳动合同的根本性违反。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除了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之外,实际上也存在很多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应承担的义务。如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关于“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规定,就是类似义务的法律基础。在劳动合同以及规章制度未规定或无效的情况下,劳动者违反必须遵守的义务,用人单位仍可以要求其承担责任。

46)是不是辞职就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问:辞职后都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律师答:要要分情况。员工辞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要看员工的辞职理由是什么。
如果是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基本上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并且,以个人理由辞职的,员工还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才行,否则,未经公司同意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即离职的,都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仅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可能还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公司存在特定违法行为致使员工“被迫辞职”的,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7)入职时,公司承诺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就能拿到额外奖金,承诺有效吗?
问:我之前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规定,工作满三年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拿到10000元奖金。现在我距离满三年还差两个月被公司辞退,想问一下我向公司主张赔偿的时候,能要回奖金吗?
律师答:可以,合同中该条款属于附条件成就的条款,公司的这种做法恰恰使该条款得到实现。根据法理,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公司劳动合同约定了上述奖金的支付条件,但因公司违法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导致无法达成该条件,公司不正当地阻止了支付条件的成就,故应视为支付条件已成就。所以可以主张该部分奖金。

48)劳动合同里面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吗?
问:劳动合同里面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吗?
律师答:可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两种情形可以约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培训以及竞业禁止。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竟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49)没有提前30天通知公司就离职的,要赔偿公司吗?
问:员工没有提前30天向公司申请离职的,需要赔偿公司吗?
律师答:劳动法中并无条款规定员工提前离职要赔偿公司,仅有一种情况,员工需要留意,即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款为劳动者主动提离职的正确程序,当然30天是个法律规定期限,实务中并不需要一定满足这个期限,只要能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做好交接即可。

50)有些公司入职时要求员工签订《培训协议》,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问:跟公司签订培训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答:在整部《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仅有三种: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培训协议。除了这三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一份完整的培训协议中需要明确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费用、培训的目的和要求等。培训费用包括费用的数额和所包括的项目。协议中应当约定合理的服务期限,切忌约定过长的服务期,否则,过长的部分将会因显失公平,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服务期以3-5年为宜。协议中应约定培训期间的待遇,虽然法律对于培训期间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的支付没有作出强制性规定,但是培训期间应支付给员工相应的薪资,作为企业的支出成本,具体的薪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建议与员工协商确定。最后协议中必须明确双向的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标准,计算方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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