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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林律师
执业资质:1321220**********
执业机构:江苏恒桥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址:江苏省 泰州市 金融服务区 中兴9号14楼
擅长领域:海事海商工程建筑债权债务法律顾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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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对公司款项汇入个人账户作出合理解释,应当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否则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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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股东查看:473次2018-12-29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