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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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未开工解除合同是否要付违约金

作者:刘正伟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36次举报
2022-05-09



1、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条款仍然有效。合同解除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之一。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其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当然也应当包括违约金条款。因此,在合同因为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依法解除的情况下,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仍然是合法有效的,被违约一方仍然可以请求违约金之给付。

2、不支持要求给付违约金与《民法典》立法目的不符。《民法典》的立法目的显然是鼓励交易,鼓励甚至奖励守约,而不是鼓励违约。在因违约导致一方行使解除权的纠纷中,常常存在非违约方的损失难以计算或者损失过小的情况。如果非违约方不能主张违约金给付请求权,合同就容易出现随时终止的危险。

装修合同还没开工,想解除合同的,需要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解除,或者在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事由时解除,即一方具有明示违约;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等情形时解除合同。

刘正伟律师,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致力于商事领域,擅长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和公司业务版块;办理过...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滨海新区
  • 执业单位: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20********13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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