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有可能够成交通肇事罪吗,答案是“可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法律条文对于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没有限制。
2018年12月6日,谢某在宁波市某机动车道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由北往南步行穿过马路时,与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由东往西行驶的邓某发生碰撞后双方都倒在了地上。事发后谢某逃逸,受伤的邓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2018年12月14日,谢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交警认定,在本次事故中,谢某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且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邓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承担次要责任。
经鉴定,被害人邓某的死亡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并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最后,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三年,赔偿被害人家属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损失共计11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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