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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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云南滇铭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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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敢当“老赖”?

发布者:王鹏律师|时间:2021年10月22日|分类:合同纠纷 |586人看过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执行难”是一直以来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难题,造成“执行难”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就是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转移财产。很多被执行人可能天真的认为:只要自己躲得紧,法院找不到,债务就能拖!对执行存有侥幸心理?小编想说的是,你可能想多了!你看,下面这个失信被执行人就因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法院司法拘留。

2021年9月13日,本所律师承办的民间借贷案件,原告胜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杨某以及代理人到XX法院找到执行法官称案件胜诉并申请执行接近一年了,但是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回复杨某及代理人,该案已经将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房产查封,正约被执行人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双方当事人都到了法院之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询问名下财产状况,被执行人一直未正面回答法官问题,隐瞒财产状况,并且将法院冻结的存款在冻结期限到期之后藐视法院权威,直接取出挥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多次告诫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严重性,但被执行人不以为然,后经查实,被执行人名下有股票交易,但未向法院报告。已经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本所律师掌握该情况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交了拘留申请书,执行法官正准备拘留被执行人时,被执行人妻子主动提出还款,当天就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并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之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执行法官秉持司法为民原则,本所律师坚持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的原则,为申请执行人杨某及时追回了部分执行款项,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款被执行人也作了还款承诺,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债务已经违反诚信原则,更妨碍司法执行,藐视司法权威,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将严重影响自身的生活、出行,征信,还影响下一代的学习和发展。因此,小编希望大家都遵守契约精神,特别是经法院判决的案件,该履行的义务及时履行,避免成为“老赖”被限高、被拘留,甚至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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