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秋为律师 时间:2020年05月27日 91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
1、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李X于2018年购买住房一套,在挑选装修公司的过程中,因某善公司主动自荐,声称可以制作3D设计图,待原告满意后再决定是否聘请该公司。事后,原告对某善公司的设计比较满意,加上价格实惠,双方达成合意,签订装修装饰合同。因原告夫妻都是公职人员,平时上班较忙,不能对装修工程进行全程监督,工程的某些部位还已经完工了,原告才发现和设计图差异很大,而且各项尺寸也不合适。多次与某善公司沟通要求整改补救,某善公司都采用和稀泥的方式不正面解决,中途应该按阶段验收也没有进行。因原告实在不满意,在工程即将完工时,双方达不成共同意见,装修工程只能搁置。
2、律师点评
购买住房是普通上班族一生的大事,从购买到装修再到入住是一个既耗时间又耗经历的事,对普通人来说,这可能就是今生唯一的一套住房。而且上班族平时工作繁忙,在外精神紧绷,只有回到家后才能放松,看到自己的住房和预想中差别如此大,任何人都接收不了。我在接案后,多次对原告的装修工程进行实地查看,某善公司不按合同约定的地方施工确实是有,有些部位也确实不达标。但总体评估,房子确实也是能住了,装修成果不影响使用,只是影响美观。但是作为业主的原告不能接受,我们先是出具律师函,引起了某善公司的重视,愿意来协商,但某善公司对我们提出的问题看了之后却没有表示,此事又不了了之。后来我们几名律师经过讨论并与原告沟通,决定该案暂时先缓一缓。随着时间的推荐,被告始终不解决此事,而原告急需入住,我们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3、结果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建议先调解,但调解员联系过某善公司两次,被告都拒绝调解,在此期间,我们继续收集,提供充分的证据,被告在看到我们的指控后,也察觉自己无胜算,此时主动提起愿意在诉讼外和解,承担原告整改的大部分费用。因此,我们在开庭之前解决了该案的纠纷,经过原告的同意,我们在开庭前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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