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秋为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06日 38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10年左右,原告林先生夫妻购买当地一开发商修建的住宅,约定首付10来万,剩余房款采用按揭形式,其中首付款一开始也只支付了一部分。随后几年,夫妻俩努力工作,不到3年即付清所有的按揭款项。为了早日拿到房产证,夫妻俩准备把剩余的首付款一起付清。但因开发商管理不到位,没有正规的财务管理人员,随便出来一个人就打着开发商的旗号来收取尾款。当时夫妻俩法律意识也淡薄,只知道收款人确实和开发商有一定的关系就把尾款3万多支付出去,也没有拿到相应的票据,再找到此人,也没有相关证据证明支付过相关款项。夫妻俩也是老实人,不懂怎么维权,想着就当3万多打水漂就算了,但房产证不能不拿啊。
随后,又出来几个人,这次手持该开发商出具的授权人,承诺收到尾款后办理房产证。这次,夫妻俩依然把钱支付出去了,但同时也长了心眼,留了凭证,也采取转账的方式,要“留下痕迹”。虽然这次心眼是有了,也办理了房产证,但收钱的几个人并未将首付尾款交给开发商。林先生夫妻拿着收据找到开发商时,开发商以未收到尾款拒绝将房产证交给这对夫妻。但同时,开发商介绍该对夫妻来到我们律所。
因林先生不善言辞,全程都是林先生的妻子苏女士和我沟通。期间,我了解了他们的具体情况,虽然夫妻俩这几年工作攒了一定的积蓄,但再多的钱也不能白白打水漂。随后,我根据苏女士提供的证据和对案情的描述,对相关情况整理了一套具体的方案。首选还是先协商,既要和开发商沟通,还要和收钱的几位女士沟通。在开发商这边,虽然现在是持有房产证,但因未收到款项,无法直接将房产证拿出来。同时,开发商老总和收钱的其中一位是近亲,因合作开发事项产生了一些纠纷,对此事保持中立的态度,不是很积极的解决。几位收钱的女士里面,和开发商有经济纠纷的这位始终不愿意将林先生夫妻支付的款项拿出来,另外几名女士是无异议的,而且钱也是打入该名女士(宋女士)的账户。多次沟通未果,我和苏女士商量,我们还是直接采取诉讼的方式,随后将宋女士列为了本案的被告进行诉讼。
初时起诉到法院,法院的态度还是先行调解。从我立案到缴费,等了整整一个月,期间法院多次联系被告进行调解,被告都拒绝。因为本案的争议不大,但被告多次不愿意调解的心态也让我产生了一定的疑惑,不知道是怎样的底气让被告始终不愿意采取平和的态度。随后我直接致电被告,说明来意,了解了被告的心态,开始被告比较抗拒,为了我当事人的利益,我向被告分析本案的证明与利弊。沟通差不多半个小时后,被告的态度有了松动,愿意和原告坐下来面谈。后经过我们的努力,被告愿意出面直接和开发商协议,在法院开庭的上一个周末,被告通知我的当事人去拿房产证,最终该案得到圆满解决,原告林先生撤回起诉。
5年
1次 (优于73.85%的律师)
1次 (优于79.11%的律师)
3821分 (优于90.2%的律师)
一天内
9篇 (优于98.77%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