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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又复婚,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苏州新区|园区离婚律师

发布者:查方燕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8日|分类:婚姻家庭 |486人看过

离婚后又复婚,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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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不因结婚、离婚、复婚而发生改变;

第一次离婚时双方协议(或判决)婚后共同财产归一方所有,离婚后是属于个人财产;

又复婚后,之前的个人财产是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而改变性质。


离婚时双方已将前一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了处理,所以复婚时这部分财产已经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依旧属于双方共有财产,并办理过户或者公证,否则该财产仍然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先来看一下法律方面的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由此可以得知,双方结婚之前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第一次离婚后,复婚后第二次离婚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仍归个人。也就是说只要是在结婚证登记日之前的财产,无论是初婚登记,还是复婚登记,都属于婚前财产。


夫妻的财产到底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主要是以婚姻缔结时间为准。结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结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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