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法院支持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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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是一个老实本分的青年,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未能成婚。随着年龄的增长,家里人越来越着急。2020年10月,经媒人介绍,小周与小玲相识,小玲比小周小8岁,之前有过两次婚姻。本着结婚的目的,两人于当月订婚并领取了结婚证。
男女双方按照当地风俗举行了见面、订婚仪式、结婚仪式,小玲收取小周彩礼86000元。
小周本以为婚后双方能互敬互爱、互帮互助。谁知,婚后小玲以各种理由不与小周同住,共同生活一个月后,小玲便回了娘家,不接电话也不露面了。小周认为小玲与自己结婚是假,骗取财物是真。为避免人财两空,小周将小玲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返还彩礼。
法院调查
法院调取了小玲之前的离婚卷宗发现,在小周之前,小玲还有两段婚姻,小玲均与男方认识很短时间后便登记结婚,感情基础不牢固。婚后不久,夫妻便因为钱财问题发生矛盾,之后小玲就回娘家居住。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通过法院查明相关的案件得知,小玲在短短四年多时间,涉及的离婚纠纷便已多达三件,并且, 其在之前两段婚姻关系解除后,均未返还彩礼。
而在本案中,小玲因结婚收取巨额彩礼,发生矛盾后就回娘家居住,不与对方长久共同生活。由此可见,小玲有通过订立婚姻而获利的嫌疑。
小周与小玲虽已登记结婚,但结婚后不久小玲就因为财物等原因与小周方产生矛盾,小玲并没有基于夫妻长久、和谐生活的愿景,为化解夫妻矛盾、修复夫妻感情而付出努力。故,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结婚彩礼86000元需全额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