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孙某系文登区大水泊镇**村前书记,其多次在A饭店签单吃饭,孙某卸任后,偿还了部分款项,现共计欠款41640元。后孙某意外死亡,A饭店将孙某继承人及**村委会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办案情况:作为***村民委员会的代理律师,接手案件后,我详细分析诉状及积极阅卷,发现虽然孙某就餐时为村委主任,但不代表一定为公务消费,代理律师积极了解村务招待的规定并积极参加庭审,对庭审中原告提交的证据充分质证,找到证人作证中的漏洞,在综合分析后,提出“孙某的就餐消费系其个人行为,与村委会无关”的答辩意见,请求依法驳回原告对村委会的诉讼主张,最终法院依法采纳了村委会的答辩意见,作为被告,村委会依然不需要承担责任。
律师建议:打破原有的错误想法,代理律师用鲜活的案例告诉大家:现在村委账目清晰可查,即便当了被告,也不用承担责任。在此,律师善意提醒您:一旦成为被告,请及时联系律师,帮您分析,找出对您有利的地方,从而真正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