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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一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发布者:王凡律师|时间:2021年09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1138人看过

  离婚中,财产分割与抚养孩子是最常见的争议点,而有关抚养孩子的争议后续往往会出现很多问题。有些夫妻离婚后,一方不抚养孩子,面对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一、抚养费

  离婚后,一方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另一方应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一般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法院再进行判决。

  抚养费一般包含子女的教育费、生活费、医疗费等费用,具体的数额会根 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综合考量理论上来说抚养费应该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原则上给付到子女满18周岁为止。

  如果一方拖延或拒绝支付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需要提醒一点,这里的起诉应该是以孩子为原告进行起诉让法院强制执行,因为抚养费支付的对象是孩子,共同生活的父或母可以作为法定的诉讼代理人。

 

二、抚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夫妻离婚一方不抚养孩子,无论是不支付抚养费还是不履行抚养义务,这都是违法的,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即可上诉至法院,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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