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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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铁饭碗”?错!这14种情形除外!

发布者:徐文青律师|时间:2021年11月23日|分类:劳动纠纷 |198人看过

 小姐姐:“单位跟我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小哥哥:太好了!恭喜你拿了个铁饭碗”。

实际情况真的是这样嘛?

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许多人存在误解认为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拿到了“铁饭碗”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劳动合同分为三种: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劳动期限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但它并不是“终身制”
并非不能终止和解除只是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用人单位在这14种情况下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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