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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还醉驾,“网红”触法网

发布者:徐文青律师|时间:2021年11月22日|分类:刑事辩护 |260人看过

自以为是网红

无证醉驾与人争执

争执中自觉受辱

开车前往派出所报案

结果……

 

案情回顾

艺名“郭**”的男子郭某,曾在朋友圈拍视频谎称无证醉酒驾驶没受处罚,结果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一年后,郭某再次以身试法,无证醉驾与路人发生争吵,随后被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8月31日,济源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郭某危险驾驶案件,并当庭进行了宣判,被告人郭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18000元。9月13日,一审判决已生效。

 

被告人郭某,自述艺名郭**,在抖音开设账号,粉丝6000余人。2021年8月11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郭某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沿文昌路由南向北行驶。期间,郭某下车在路旁小便,与过路行人发生争吵。争执中,郭某自觉受辱,开车前往派出所报警。因一身酒气,郭某在问询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审理,济源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无视交通法规,无证且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综合考虑郭某犯罪前科、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另据法庭调查,2020年9月,郭某曾在自媒体发布自拍视频,虚构事实称:“咱虽然无证驾驶、喝酒了,到里面20分钟不到就出来了!”该不实言论在本地网络广泛传播,社会影响恶劣,郭某随即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此外,郭某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因盗窃先后4次被行政拘留。为引导社会风尚,净化网络空间,该案例生效后,济源市人民法院在抖音、微信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了该案例,并引发本地群众广泛讨论,发布后三天内阅读量超36万人次,点赞3500余人次。

 

法官说法

无证酒驾的行为不仅仅是对国家律法的挑战,更是对公众安全的严重威胁。被告人虚构“无证酒驾却未被处理”的事实且公开炫耀,被公安机关处罚后不仅没有警醒,反倒“弄假成真”,酒后开车去派出所“讨说法”。被告人看似荒唐的行为背后,是对法律底线和社会规则的无知无畏。人民法院身负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的重大责任,在依法严惩此类犯罪行为的同时,更要以案释法,亮明法律红线,树立司法权威,全力守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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