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冼洪永律师 时间:2020年12月04日 27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李XX、郭X诉被告黎XX生命权纠纷一案。事实与理由:2018年4月22日10时许,被告约原告女儿李X3在佛山市禅城区东平路鄱阳南XX对面绿化带见面,后被告手持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刺向李X3胸部和脖子,致李X3当场死亡。被告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经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原告认为,被告蓄谋杀害原告年仅23岁的女儿李X3,其行为社会危险性极大,给原告家庭成员带来了巨大的伤痛,除应以故意杀人罪予以严惩外,还应当赔偿原告诉请所列的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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