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冼洪永律师 时间:2020年12月04日 32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林XX与被告郭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2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诉讼中,本院依法追加了郭X、梁X、何XX作为本案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原告林XX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杨XX、冼XX,被告郭XX及被告郭XX、郭X、梁X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黎XX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何XX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6年
2次 (优于80.22%的律师)
106次 (优于98.93%的律师)
3617分 (优于89.92%的律师)
一天内
21篇 (优于89.71%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