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张某丽和王某经人介绍结婚,婚后生育儿子王某1,女儿王某2,婚后双方感情一般,王某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却不支付孩子的生活开销,两个孩子的各种支出全靠张某丽一人负担。由于平常疏于沟通,致使双方在家庭琐事中的误会加深,矛盾升级,双方住在一个屋檐下彼此不说话。张某丽提出离婚,王某不同意。
法律问题:我们一般接触到的都是双方在离婚时,不要孩子的一方向另外一方支付抚养费。那么,王某一直不同意离婚,也不给孩子抚养费,张某丽收入有限,如何做才能给孩子提供更多的经济保障呢?
审判结果:通过在王某单位调查取证,调取到王某的收入情况,最终,以王某的工资为标准,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同意每月支付孩子*元。
办案总结:父母对孩子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也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也可以向不支付抚养费一方索要抚养费。
更多法律问题,欢迎电询:17629656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