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静光律师
赵静光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21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南-开封主任律师
13203730372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8:00-21:59

男方强行带走孩子,判决离婚,女方取得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

发布者:赵静光律师 时间:2021年08月30日 1160人看过 举报

2021-08-30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原告梁某(女)与被告李某(男)经朋友介绍相识,双方于2017年7月7日登记结婚,儿子李某某于2018年2月6日出生。

原、被告婚前了解不深,感情基础较差,婚后夫妻感情不和睦,因家庭琐事经常争吵,被告对原告及儿子漠不关心,丝毫没有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职责。2018年12月双方又发生争吵,原告对婚姻生活忍无可忍带儿子李某某离家出走,双方分居至今,儿子李某某一直随原告生活。2019年10月,原告提起离婚诉讼,但法院以原、被告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事实不清为由,于2019年12月26日判决不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2020年12月9日,被告母亲及其他亲属共计四人,趁原告不在家,使用暴力将原告母亲按住,不管孩子哭闹,强行把儿子李某某抱走。

律师点评:

原、被告婚前了解不深,感情基础较差,夫妻感情破裂的婚姻应依法予以解除。原被告分居两年有余,期间婚生子李某某一直跟随原告生活,生活稳定,被告家人从原告处强行抱走孩子后,原告及原告父母两次报警求助,并背井离乡前往被告住所地的县城租住房屋寻找婚生子李某某,足以体现原告与婚生子李某某母子情深,原告父母与李某某亲情浓厚,原告继续抚养婚生子李某某对其成长、学习更为有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被告应当支付抚养费。

最终,尉氏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25日判决:解除原告梁某与被告李某婚姻关系;婚生子李某某由原告梁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至李某某成年。

本案案号:(2021)豫0223民初134号。

赵静光律师,执业于七朝古都开封,河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毕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428分高分通过司法资格...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开封
  • 执业单位:河南荣勋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10220********3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河南荣勋律师事务所
1410220********36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