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宝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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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

发布者:崔宝心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8日|分类:债权债务 |578人看过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转让给第三方的话由第三方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如果双方因为债务问题产生纠纷的话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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