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报告】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为例谈诉讼保全保险费的负担规则?
杨光辉15564418870
检索平台:把手案例lawsdata.com
生成日期:2021.03.18
搜索条件:文本(诉讼请求):保全保险费(模糊度:0) x 文本(全文):保全保险费(模糊度:0) x地域及法院: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x文书类型:判决书
检索结果:共检索到裁判文书16份,符合条件14份
案例摘要
案号:(2018)鲁0203民初10226号
裁判日期:2019-01-08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原告支付的律师代理费未超出相关规定、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均为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费用。
案号:(2018)鲁0203民初10225号
裁判日期:2019-01-08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现借款合同已经到期,被告青岛邦德纺织有限公司应当偿还借款本息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并支付原告主张的律师费、诉讼保全保险费。
案号:(2019)鲁0203民初9980号
裁判日期:2019-10-23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原告徐新峰请求判令被告张翠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40000元、诉讼保全保险费2700元,并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明,原告的该项主张符合双方合同约定,本院予以支持。
案号:(2018)鲁0203民初6550号
裁判日期:2018-11-02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因申请诉讼保全提供担保花费的保费1000元,该系原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被告应予以承担。
案号:(2018)鲁0203民初6910号
裁判日期:2019-03-05
法院观点: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合约另约定如乙方未在还款日前足额偿还甲方为乙方垫付的消费款项及其他款项,即构成违约,乙方应当支付欠款总额的10%作为当月违约金,在未还清欠款之前,每逾期一日,则按欠款额的1‰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甲方为维护和实现债权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变卖费、追偿费等;……。本院认为,……原告垫富宝公司要求被告承担因财产保全而支付的保险费500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案号:(2018)鲁0203民初6980号
裁判日期:2019-03-05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原告垫富宝公司要求被告承担因财产保全而支付的保险费500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案号:(2018)鲁0203民初6981号
裁判日期:2019-03-05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原告垫富宝公司要求被告承担因财产保全而支付的保险费500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案号:(2018)鲁0203民初9618号
裁判日期:2019-04-03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诉讼保全保险费3200元,该费用是原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符合双方合同约定,本院亦予以支持。
案号:(2018)鲁0203民初6451号
裁判日期:2019-05-15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为实现本案债权支出的财产保全保险费500元,根据领用合约约定,该费用应由王建秀承担,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要求王建秀承担该费用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
案号:(2019)鲁0203民初11607号
裁判日期:2019-12-09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对其中的160,000元借款,尹君贺所出具的《欠条》中明确载明自2019年3月起按月利率2%的标准支付利息,并承担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和保全保险费等费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出借人可以一并主张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不予支持,本案中双方约定的利息、律师费和保全担保费等费用总计的计算标准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对超出的部分本院不予支持,应依法核减为按照年利率24%标准予以计算支持利息、律师费和保全保险费。
案号:(2019)鲁0203民初3355号
裁判日期:2019-08-22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原告要求两被告承担保全保险费,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案号:(2020)鲁0203民初8129号
裁判日期:2020-11-06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时代公司未举证证明双方就财产保全保险费的承担存在约定,且该费用并非时代公司主张债权所必需产生的费用,本院不予支持。
案号:(2019)鲁0203民初7837号
裁判日期:2019-12-23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原告主张保全保险费760元应由被告支付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案号:(2020)鲁0203民初4302号
裁判日期:2020-07-07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原告夏华亭要求被告孙坚支付财产保全保险费500元,因双方未约定,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