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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参考】借贷法律关系与投资法律关系的相互转化及实务认定

发布者:杨光辉律师|时间:2020年09月13日|分类:债权债务 |610人看过

【审判参考】借贷法律关系与投资法律关系的相互转化及实务认定

杨光辉15564418870

总结:

    1、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可将投资法律关系转化为借贷法律关系;

2、投资法律关系应当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如果约定保底利润或者固定投资回报,而不承担亏损风险和其他法律责任,应当认定为投资法律关系,同时关于利润的约定不得超过法律最高保护利息计算数额,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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